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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商务局关于加快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建设进度加强生猪屠宰安全监管的通知
2006-08-25 15:33  文章来源:铜川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市新区经发局:
  国务院和省政府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非常重视,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法规。市政府于二00四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通知》[铜政发(2004)61号],对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规划建设、生产安全监管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近年来各区县和市新区管委会的商务主管部门在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目前仍然存在着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建设滞后,已建成厂(场)经营管理不善和私屠乱宰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面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的严峻形势,必须加快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建设进度,全面落实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制,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为此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和建设工作。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随市政府铜政发(2004)61号文件颁发的《铜川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意见》的标准要求和数量要求进行一次对照检查,已建设的抓达标,未建设的抓启动建设。要对辖区生猪定点屠宰场(户)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向区县政府进行专题汇报,拿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建设方案,争取政府在财力、物力、土地等方面的支持。要求以区县为单位,消灭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建设空白,二00六年底前每个区县必须建成一个标准化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二00七年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对于现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要加大支持帮扶力度,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开展经常性的市场整顿,建立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给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二、全面落实生猪定点屠宰辖区管理安全责任制。生猪定点屠宰安全监管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统一要求,切实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和肉品市场的监管,抓好辖区的安全防范工作。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不论何种所有制形式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都应无条件接受所在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生猪定点屠宰办公室)的安全生产监管。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工作负总责。已建成的2户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监管责任为:耀州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耀州福康肉食加工厂的安全监管,印台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铜川市人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安全监管。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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